当时,在普遍检讨学术分化的弊端道术将为天下裂基础上,诸子内部、诸子之间的兼容综合局面开始出现,这反映在兵学理论建设上,就是严格意义上兵权谋家代表《六韬》一书的面世,真正致力于汲取诸子百家之长,并积极完成兵学思想的整合: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
朱熹在《伊洛渊源录》中将张载的关学与周敦颐的濂学、二程的洛学并列加以考察。今天,我们对儒学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需要把握儒学的发展历程和对今人精神的深刻影响。
对于儒学所蕴含的一切有价值的优秀思想文化遗产,我们要努力传承和发展,古为今用。历代的官方版刻经籍、社会启蒙读本以及民间乡约村规、家训、家谱,都以三纲五常为准则,这使儒学普及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取得了明显成效。士享有参与政治的权利,有一部分人专门从事学术活动。在社会制度上,古代的儒学始终没有能够解决皇权体制的人治本质与制度规范的法治要求之间的矛盾。《后汉书·儒林列传下》记载:有些经学大师授徒讲学,听者往往多至万人。
会后史学家班固整理成书,即《白虎通》,也称《白虎通义》,它将儒学经义解说统一起来,以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为三纲,仁、义、礼、智、信为五常,三纲实际上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孔子没有这样说过)作为核心理念。汉武帝建元五年,即公元前136年,朝廷开设五经博士。《杂卦》是杂论六十四卦的卦德,也当出自战国时代儒家之手。
而众说淆乱,亦非一人之言也。欧阳修曾经指出:《系辞》……《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这就表明,《彖传》《象传》不是孔子所作。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元亨利贞。
《文言》有两篇,即《乾文言》与《坤文言》。这说明,因为已有《彖传》讲过卦名和卦辞,《象传》的作者才不去重复。
(仁出现一次,《复·六二·象传》);义出现三次,《恒·六五·象传》《明夷·初九·象传》《家人·彖传》;礼出现一次,《大壮·象传》。《文言》的元者善之长也,不同于穆姜,而同于子服惠伯。我们认为,它出自战国时代的儒家,篇中曾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彖传》所讲,是六十四卦的卦象、卦名和卦辞。
《乾文言》中有六个子曰,引用孔子的话解释《乾卦》六爻的爻辞,可见它也不是孔子所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这和《荀子》所谓《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正相符合,又显然是儒家的世界观。
又据《左传》《易象》内容反映了周礼,而卦《象传》都用卦象比拟处于统治地位的先王后上大人君子和在野的君子对己、对人、对事、对政治的活动、态度与方针,如《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篇中引用孔子的话这么多,而且非常强调仁、义和礼,如:天地之大行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姤》:后以施命诰四方。摘自《孔子与〈周易〉》《周易文化研究(第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进入专题: 易学 孔子 。
《彖》《象》所表现作者的思想显著的有: 法先王的思想,《观·象传》: 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说卦》《序卦》《杂卦》三篇,意蕴都比较浅薄,文辞也不精练,不是孔子手笔,一望而知,不待申言。《文言》作嘉会,不如《左传》为好。肯定仁义是人道的基础,与天的阴阳、地的柔刚相配,显然是儒家的观点。等等,无疑也是多属周礼的范畴。子服惠伯言善之长,是认为元之为长是属于善,两说均通,但以前者更为切合。
如果是这样,则《文言》当作于《彖传》之后。《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十翼是《易经》现存最早的注解,它们有些地方离开了经文的原意,但也有些地方给经文作了正确的说明和阐发,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们自己的世界观。
保民思想,《益·彖传》: 损上益下,民说(悦)无疆。汉代的司马迁说: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
而为孔子所大力提倡的仁、忠、恕、礼、义、孝、悌等,这几个非常重要的词汇,在《彖》《象》中,倒是绝少遇到或者根本不见的。(《汉书·艺文志》) 汉代以后的学者,大都相信十翼为孔子所作,一些儒家经师更奉十翼为至圣微言,尊之为经。这不仅因为先秦古籍中见不到孔子写十翼的记载,更重要的是从十翼本身考察,我们得不出这样的结论。又《乾·文言》: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系辞》是《周易》的通论。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但也少有不相似处,如:《彖传》说《咸》,感也,而《杂卦》说:《咸》,速也。
《说卦》是讲卦象与卦德的。例如我们在前文曾经引过《序卦》解释《咸卦》的话: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然而,阳明以致良知为教,以父子天性之爱为良知所在,即心之本体也,故以全此孝心为治国之根本,遂必欲致蒯聩能感动底豫,而卫辄能真切悔痛而后已,如此君臣、父子之名皆得正矣16。其后刘邦以宽简取天下,文、景又尚黄老无为之术,至汉宣以后,儒家经义乃渐次入法,而法律遂亦烦苛。就一国王法而行,则伯讨自有正律。至于《春秋》无诛许止之文,则以其自责之深,足见其本志。
董仲舒更撰《春秋决狱》,足见《春秋》的刑书性质。后儒多引《论语》以难《公羊》,不知《论语》为名理之书,故得发人子之高义。
《公羊传·哀公三年》: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
29 《后汉书》卷四十六《陈宠传》,第1549页。……灵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统之义。